在招股说明书 、认股书 、公司 、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 、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
A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
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C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该行为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罚金 D
单位犯这个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