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关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行政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理解错误的是( )。
A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B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C
收购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D
收购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