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交所2020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
A 申请权限开通前1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且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B
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并且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C
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且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D
申请权限开通前1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且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