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城内部均衡化加密布局约250米间距的支路网布置不合理,路网密度应根据土地利用强度有调整,不能完全均衡。
(2)沿河布置快速路和市域快速轨道不合理,不便于居民利用滨水岸线和城市绿道,沿生活性岸线布置的城市滨水道路,道路等级不宜高于Ⅲ级主干道。
(3)绿道不成系统,被铁路、快轨、高速打断不合理,不能形成应安全、连续、方便、舒适的慢行系统。
(4)货运站重复建设,不合理。
(5)货运铁路和高速公路穿越居住生活区和综合服务区,对居民造成影响。
(6)港口、货运站与高速公路联系不便,无法形成公铁水联运。
(7)港区铁路专用线和货站选线选址不合理,与南侧中部物流产业区、港口作业区联系不便,交通运输不便。
(8)市域轨道交通选址和站点设置不合理,没有结合客运走廊(中心区、居住区)布置,使用不便;快速轨道交通宜进入城市中心区。
(9)高速公路穿越山体不合理,造成建设成本大幅增加。
(10)部分主干道间距超过1.5km,不合理。
(11)部分次干道跨河,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