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区规模过大,超过30%,选址不合理,靠近省级风景名胜区,污染环境,且位于盆地,静风频率高,污染物不易扩散。
(2)农副产品加工园面积过大,且选址不合理,1.5平方千米,适合分期开发,且远离农业产区,对外交通不便利。
(3)高铁站周边布局物流仓储用地不合理,高铁站为客运站,没有货运属性。
(4)绿地系统不完善,分布不均衡,在湖泊周边和河流两侧过于集中,不便于使用。高速、铁路、水厂、污水等地段缺少防护绿地。
(5)仓储与工业用地较远,不利于产业协作。
(6)污水厂位于河流上游,且临近湖泊水源地不合理,容易造成污染下游居住生活区和水源地;水厂不应紧邻居住地布置,应保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防护绿地。
(7)水厂、污水侵占绿线不合理,未利用公用设施用地。
(8)公用设施用地分布不均衡,城南城东中部未配置。
(9)西部过境交通穿越生活区和工业区不合理,易对其内部交通形成干扰。
(10)西南侧高速公路距中心城太远不合理,对外交通不便。
(11)部分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位于湖南侧不合理,服务半径过大,通行不便。
(12)西南侧高速公路设2条城市道路连接,且其中一条穿越山体不合理,投资浪费。
(1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97m/人,偏小,不符合农业县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