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的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
我们党长期以来注重司法公正的实现。如材料一所言,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其中在司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机制的重构方面取得的成就,可以概括如下:
首先,在机构的设置方面,进一步健全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检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其次,在具体制度的建设方面,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诉权。加大了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了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再次,在司法活动的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了检察院对三大诉讼的监督,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明确了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建立了终身负责和倒查问责机制。
但是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相比,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如材料二所言,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效的约束限制司法自由裁量权,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成为造福人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