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问】
1-1.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费率=(200+16+6+3+12+30+30×5%)×(1+7%)=287.295万元
1-2.预付款:(合同价-暂列金额)×20%=(287.295-12×(1+7%))×20%=54.891万元
注意:电梯是单独发包,不计算到本工程合同价中,需考虑总承包服务费。
【第2问】
第三月末计划工作预算投资累计=(计划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安全文明费)×规费和税金费率=[40+2.2+(60+5.4)×2/3+(60+4.8)×2/3+6]×(1+7%)=144.450万元
第三月末已完工作预算投资累计=(实际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安全文明费)×规费和税金费率=[40+2.2+(60+5.4)×2/4+(60+4.8)×1/3+6]×(1+7%)=109.675万元
第三月末进度偏差=已完工作预算投资-计划工作预算投资=109.675-144.450=-34.775万元。
进度滞后34.775万元。
【第3问】
第五月实际完成:
1)分部分项工程费:(60+5.4)×1/4+(60+4.8)×1/3+(40+3.6)×1/2=59.750万元
2)专业分包工程费:30万元
3)计日工工程费:3 万元
实际完成工程款:(59.75+30+3)×(1+7%)=99.243万元
应付承包商款:本月完成工程价款×90%-应扣除预付款=99.243×90%-54.891/2=61.873万元
【第4问】
工程实际总造价:287.295+10×(1+7%)-12×(1+7%)=285.155万元;
或:(200+16+6+3+10+30+30×5%)×(1+7%)=285.155万元
扣除质保金后承包商应获得的工程价款总额为:285.155×(1-5%)=270.8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