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某中型泵站枢纽工程的主泵房采用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主泵房基础灌注桩共72 根,项目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且为主要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划分为12 个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灌注桩根数为6 根。质量监督机构批准了该项目划分,并提出该灌注桩为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要求质量评定和验收时按每根灌注桩填写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事件二:进水池左侧混凝土翼墙为前池及进水池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后,经检验,该翼墙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设计单位复核,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决定返工重做,导致直接经济损失35 万元,所需时间40d。返工重做后,该单元工程质量经检验符合优良等级标准,被评定为优良,前池及进水池分部工程质量经检验符合优良等级标准,被评定为优良。
问题: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分别指出事件二中单元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事由。
3.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 号),确定事件二中质量事故的类别,并简要说明事由。
4.写出事件二中质量事故的处理原则。

正确答案
1.不妥之处:混凝土灌注桩质量评定和验收按每根填写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不妥,应按每个单元工程填写。
2.(1)该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正确。
理由: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不正确;
理由:发生过质量事故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不能评定为优良。
3.较大质量事故;
理由:翼墙混凝土属于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经济损失费用35 万元大于30 万元,且小于100万元。
事故处理工期40d 大于1 个月,且小于3 个月。
4.处理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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