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按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按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按合同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2.(1)第5 个月的工程进度款额:3.0×300=900 万元
(2)工程预付款扣回额:
①预付款总额:20×300×0.1=600 万元
②本月以前已扣回工程预付款额为:(1.5+1.5+2.5+2.5)×300×0.2=480 万元
③需扣回的需付款余额:600-480=120 万元
④本月进度款的20%为900×0.2=180 万元>120 万元。
所以本月实际应扣120 万元的工程预付款。
(3)第5 个月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为900-120=780 万元。
3.(1)第10 个月的工程进度款:
到第10 个月末,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为24 万m3,合同工程量的1.15 倍为20×1.15=23万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