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某水利工程项目,承包人承担重力坝第Ⅰ标段混凝土浇筑任务。发包人与承包人就该标段工程签订施工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中混凝土工程量为20 万m3,单价为300 元/m3,合同工期10 个月。
(2)工程开工前,按合同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自开工后的第1 个月起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20%逐月扣回,扣完为止。
(3)每月28 日为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截止时间。
(4)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履约保证金代替。
(5)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施工期各月计划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合同工程量及实际完成工程量

问题:
1.承包人提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主要内容有哪些?
2.计算第5 个月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工程预付款扣回额、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3.计算第10 个月的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扣回额、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正确答案
1.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按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按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按合同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2.(1)第5 个月的工程进度款额:3.0×300=900 万元
(2)工程预付款扣回额:
①预付款总额:20×300×0.1=600 万元
②本月以前已扣回工程预付款额为:(1.5+1.5+2.5+2.5)×300×0.2=480 万元
③需扣回的需付款余额:600-480=120 万元
④本月进度款的20%为900×0.2=180 万元>120 万元。
所以本月实际应扣120 万元的工程预付款。
(3)第5 个月发包人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为900-120=780 万元。
3.(1)第10 个月的工程进度款:
到第10 个月末,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为24 万m3,合同工程量的1.15 倍为20×1.15=23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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