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不妥之处有以下两点:
(1)技术和经济专家的人数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技术和经济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2)招标方拒绝退回B咨询单位投标保证金的做法不妥,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有权撤回其投标文件,并收回投标保证金。
2.咨询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场址比选时,除考虑建设条件和建设费用外,还需考虑运营费用、环境保护条件、运输条件和运输费用、安全条件。
3.项目土地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及措施分析评价、项目环境效益分析评价、土地综合利用效果分析评价、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建议等。
4.外商的说法中:
(1)无需向政府核准或审批,只需向当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即可正确。因为对于不在《核准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核准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在进行经济分析时,考虑采用“费用效益法”和“不确定性分析法”对项目进行评价不正确,因为“不确定性分析法”包括敏感性分析和盈亏平衡分析,其中,盈亏平衡分析法不适用于经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