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向甲银行借款300万元,以自有汽车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同样以该汽车设立抵押权,并办理抵押登记。再向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该汽车设立抵押权,办理登记。后甲银行与乙银行协议变更抵押顺位,并办理变更登记,丙银行对此不知情。因长江公司无力偿债,法院拍卖房屋,得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银行300万元,乙银行200万,丙银行100万
B
甲银行200万,丙银行400万,乙银行得不到受偿
C
甲银行得不到受偿,乙银行200万,丙银行400万
D
甲银行得不到受偿,乙银行100万,丙银行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