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挖掘”问题主要表现在占用公司资源,具体如下:
①直接占用资源。“控股大股东把江云公司当作‘提款机’,向江云公司借入的款项累计高达10亿元,借款到期后一直挂账没有偿还借款”;“凌风公司作为最大股东却以公司现金流有限,资产负债率过高,如果投资AI领域,会给现有的芯片业务带来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为由,最终否决了这项投资计划。后来,凌风公司通过贷款成功投资了这家AI公司”。
②关联性交易。“大股东凌风公司通过董事会会议决定不再单独出售这款芯片产品,而是让江云公司把生产的芯片产品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低价出售给凌风公司,凌风公司再以市场价格出售”。
③掠夺性资本运作。“江云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一项并购计划,决定并购凌风公司下属子公司宏远公司100%股权……经评估,宏远公司估值2亿元,但是其净资产价值仅为5000万元,江云公司依然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完成了并购计划”。
(2)①司法监督。“还涉及了一项重大违法行为,司法机关迅速介入,对江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了立案侦查,最终认定了重大违法行为,决定对上述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改正,并分别罚款200万元、100万元”。司法监督发挥了治理作用。
②行政监督。“由于该问题十分严重,遂引起证监会重点关注,并对江云公司的并购事宜进行立案调查”。行政监督发挥了治理作用。
③舆论监督。“被某财经媒体深度报道,消息一经报出,迅速成为各大财经媒体头条”。舆论监督发挥了治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