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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甲、乙两商场均经销某品牌手机,竞争激烈。后来,双方认识到竞争实际上对双方都构成了很大的压力。为了减轻压力,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协议。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A 约定一个固定的该品牌手机市场价格。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B 约定双方出售的手机都要建议用户使用丙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 C 约定双方每月销售品牌手机1000台,不使市场处于饱和 D 约定联合抵制对丁学校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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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李明起诉张龙要求给付生活费每月500元,张龙对李明是自己私生子的事实以及自己的收入情况均明确表示承认,对于这两个事实,李明均无需举证 B 自认就是指当事人对某争议事实的明示承认 C 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 D 庭审过程中,被告承认对原告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被告的承认构成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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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甲国分裂成乙国和丙国两个国家,经双方协商,原甲国欠丁国中央银行的债务及相关权利义务均由乙国继承。由于乙国长期不履行债务,丁国中央银行向丁国联邦法院针
A 乙国和丙国关于债务继承的约定无效,应该由双方公平的按比例继承债务 B 即使借款协议中约定适用丁国法,也不可以认为原甲国已经放弃了国家豁免 C 如果乙国明确表示该案件可以由丁国法院管辖,则法院可以在判决后强制执行乙国位于丁国的财产 D 丁国和乙国共同参加国际多边会议不能构成对乙国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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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抵押给乙银行.为甲公司从乙银行得来的贷款提供担保,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现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将该
A 如果乙银行不同意转让,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B 如果乙银行不同意转让,但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欠乙银行的贷款.可以取得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C 如果乙银行同意转让,丙公司可以取得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甲公司应将所得价金提前清偿乙银行的债务或者提存 D 如果乙银行不同意转让,但丙公司不知道该机器设备已经抵押,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可以取得机器设备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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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电脑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以每台1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出售100台电脑。2017年1月5日,甲公司将电脑送到乙公司处,并要求
A 乙公司有权解除电脑买卖合同 B 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全部价款 C 乙公司有权要求更换该10台电脑 D 乙公司有权要求减少10台不符合约定配置的电脑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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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属于同一法律传统或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各个国家或民族的法律构成一个法系 B 在普通法系国家,法的表现方式主要是判例法,由法官或学者依据文字表述作较为严格的文本解释 C 民法法系中的法的渊源只有制定法,而普通法系既有制定法也有判例法 D 英美法系因为采取对抗制,法官居中裁判,故对于法律推理方法有严格要求,主要使用演绎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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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电脑城老板乙签订电脑买卖合同,约定6个月付清货款,每月支付2000元,付清货款前乙保留该电脑的所有权。在甲使用电脑期间,屏幕疯狂闪屏,乙将电脑交给丙修理,但
A 丁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 如甲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乙可行使取回权 C 如甲未支付到期货款达3000元,乙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D 如甲未支付到期货款达3000元,乙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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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出借给刘某2万元,王某凭借刘某出具的借条向甲区法院申请支付令。甲区法院开庭审查后签发支付令,送达时刘某拒绝签收,法院遂留置送达。刘某在第二天电话告知法院该笔
A 法院开庭审查王某的申请 B 留置送达支付令 C 法院移送执行该支付令 D 甲区法院院长决定后撤销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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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游客德普于2015年6月在北京旅游时因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孙某受重伤。现孙某在北京以德普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关于该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 因侵权行为发生在中国,应直接适用中国法 B 如当事人在开庭前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乙国法的内容 C 因本案仅与中国、甲国有实际联系,当事人只能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进行选择 D 应在中国法与甲国法中选择适用更有利于孙某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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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题 张珊和李伟的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李伟败诉,需向张珊归还合同标的物水晶球,并需承担违约金20万元。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执行中发现李伟没有20万元,
A 如果裁定中止执行,李伟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B 如果裁定驳回异议,赵燕不服的,申请再审 C 如果裁定驳回异议,但赵燕之前已经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则不能申请再审 D 如果裁定驳回异议,赵燕不服,应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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