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范文】
市场竞争不利于消费者吗?
上述材料通过对市场各主体的一系列分析,论证了市场竞争只是私有制条件下各市场主体利益相互对抗的产物,并不利于消费者的结论。然而,该论证过程存在不妥之处。
首先,消费者之所以有消费能力并不一定是因为他们作为公司员工获得报酬。员工报酬只是消费者消费能力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消费者的收入来源可能还包括奖金、其他兼职劳动收入、红利、馈赠、出租收入等。
其次,价格战使利润率降低不一定使利润下降,即使利润下降,也不一定使员工丧失了提高工资的可能性。因为利润是一个绝对指标,利润不仅受利润率的影响,还受销售量的影响,因而利润率下降和利润增加可以并行不悖,而利润增加便有可能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
再者,市场竞争的普遍性并不能表明市场竞争受益者是消费者是个伪命题。市场竞争的普遍性是指市场竞争发生的常见性和必然性,市场竞争能淘汰落后、黑心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让消费者购买到物美价廉的优质商品,作为消费者完全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受益。
最后,材料一方面说谁也没有占便宜,另一方面又说市场竞争有利于那些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社会集团,既然没有受益者,又何来取得优势的社会集团受益这一说呢? 显然,论述前后意思不一致,存在自相矛盾之嫌。
综上所述,上述论证漏洞百出,论述的有效性及其结论市场竞争不利于消费者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