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①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决议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决议②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