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简答题:M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16日,委托N企业加工原材料一批,发出材料成本为8000元。2021年8月6日,收回由N企业加工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费1000元(不含增值税),并由N企业代扣代缴消费税1000元。M企业收回的原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双方增值税率均为1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M企业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借:委托加工物资8000
  贷:原材料8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00
  贷:应付账款2160
借:原材料9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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