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原因:排烟罩及排烟管道内残积有大量油渍,遇明火引起燃烧,是致使火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1)负责人未依法组织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未按有关法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4)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5)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执行消防安全生产法规、规范不严格,对排烟管道内清洗不彻底积有大量油渍等安全隐患没有督促整改。
(6)火灾发生时员工人员未及时报警且未通知值班人员,延误了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有利时机。
2.该公司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排烟管道的检查、检测和清理,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2)完善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按要求进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