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该建筑高度为:14×4.2=58.8m,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2)存在的问题:宾馆的建筑构件全部采用不燃材料,柱、吊顶的耐火极限分别为:2.50h、0.20h。
理由: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一级耐火等级的柱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构件,吊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的不燃性楼板。
2.1)存在的问题:北侧直线距离8m为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办公楼。
理由:高层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低于13m。
2)存在的问题:沿建筑高层主体南侧和东侧间隔10m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理由: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该建筑高度为58.8m,不应间隔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3)存在的问题:南侧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距离建筑外墙水平距离为4m。
理由: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3.1)存在的问题:地下二层设有消防水泵房。
理由: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地下二层与室内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0.4m,不可设置在地下二层。
2)存在的问题:地下一层KTV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为120~210m2的小厅室。
理由:歌舞娱乐场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3)存在的问题:地下二层设有油浸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房。
理由:建筑地下一层为KTV属于人员密集性场所,油浸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房不可与其贴邻。
4.1)存在的问题:KTV厅室设置双向弹簧门。
理由:歌舞娱乐场所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存在的问题:地下二层与商场采用多部自动扶梯与封闭楼梯间相连通。
理由:该建筑地下商场总建筑面积为11000+10000=21000m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3)存在的问题:裙房每层建筑面积为9000m2,每层平均划分为2个防火分区。
理由: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间未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要按照高层建筑主体的要求确定,高层公共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m2,该裙房地上部分每层建筑面积9000m2,应至少设置3个防火分区。地下部分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则地下部分每层应划分为13个防火分区。
5.1)存在的问题:宾馆客房沿疏散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布置,建筑面积为60~90m2,从客房的任一点到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为20~50m不符合规范要求。
理由:高层旅馆位于袋行走道两侧房间内任意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为15+15=30m,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安全疏散距离可以为30×1.25=37.5m,所以该建筑部分房间内任意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2)存在的问题:裙房每个防火分区设置1部封闭楼梯和1个敞开式楼梯连通各个楼层。
理由:裙房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