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交底分三级进行,另外两级分别是:
第二级: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或各分部分项工程主管工程师向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
第三级:现场技术员负责向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第一级交底还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的重难点、施工主要使用的材料标准和要求;主要施工设备的能力要求和配置;主要危险源、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以及有关四新技术要求等。
(3)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交底的方法。主要要求有:
1)施工技术交底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可采取讲课、现场讲解或模拟演示的方法。
2)负责第一级交底的项目总工在交底前应按照交底内容写出书面材料,交底后应由接受交底的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3)负责第二级和第三级交底的交底人员在交底前应写出书面材料,并经项目总工审核,交底后应由接受交底的人员签认。
4)技术交底应留存记录。第三级交底要尽量简洁明了、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