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网络计划图的工期为29个月,可以满足工期要求。
(2)应重点控制的施工线路是:A→B→D→F→H。
2.(1)监理工程师拒绝审批妥当。
理由: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报审。
(2)监理工程师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停工令妥当。
理由:专业分包单位没有按设计图纸要求对管桩进行封底施工。
(3)施工总承包单位拒绝签收停工令不妥。
理由:专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并且应对分包工程质量负有连带责任。
3.(1)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可索赔赶工费。
(2)理由:由于工作 G 的总时差=29-27=2(个月),因设计变更原因导致工作 G 停工 1 个月,没有超过2个月的总时差,不影响合同工期,总承包单位不需要赶工即能按期完成,所以总承包单位
不能索赔赶工费。
4.(1)事件三中,流水施工调整后,工作 H 相邻工序的流水步距=min(2,1,2)=1(个月)。
(2)工作 H 的工期=(3+5-1)×1=7(个月),可缩短工期=11-7=4(个月)。
(3)绘制调整后工作H的施工横道图,见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