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还有:
(1)首层大堂模板支撑工程。
(2)内爬塔吊安拆工程。
(3)深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4)幕墙安装工程。
(5)人工挖孔桩工程等。
2.专家论证中存在的不妥之处有:
(1)不妥之处一:专业分包单位组织召开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不妥之处二:专业分包单位总工程师作为专家。
理由: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不妥之处三:专家组提出了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理由: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3.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1)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3)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4.总包合同管理的工作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备案、合同交底、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争议与诉讼、合同分析与总结。
5.(1)6 万元排水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由于连续降雨属于季节性连续下雨,属于一有经验的承包商所能预见的,因此索赔不成立。
(2)8 万元检测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按照规定检测合格之后建设单位有权利要求再次检测,如果不合格,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和所造成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如果合格,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