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主持。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授权;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宣布。
(3)不妥之处:会议纪要直接发给有关单位;正确做法:各方会签后分发。
(4)不妥之处: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编制和报送监理规划;正确做法: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应向建设单位报送。
2)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该部位结构是否可以验收?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不妥之处:施工人员不按图施工,而是凭经验施工;
正确做法:必须按图施工。
(2)不妥之处:监理员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正确做法: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3)不妥之处:设计单位电话告知建设单位;正确做法: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可以验收相应部位;理由:该部位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3)事件3中项目监理机构对该部位工程不予计量是否正确?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该批准工程延期申请?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不正确。理由:设计单位核算后认为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该部位可以进行验收,给予计量。
(2)不应批准。理由:停工是由于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造成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暂停施工。
4)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1)工期索赔成立,理由: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可给予延期。
(2)费用索赔成立,理由:不可抗力导致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