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还缺少: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工程量清单;评标标准和方法。
2.事件 1 中招标人做法不合理。
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事件 2 中招标人做法不合理。
理由: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事件 3 中招标人做法不合理。
理由: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5.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工期索赔为 2 个月,费用索赔为 200 万元。
理由:井筒实际最大涌水量 50m^3/h 大于地质资料预计涌水量,属于地质资料不准确,责任方为建设单位,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可以索赔。验收时井筒总漏水量为 15m^3/h,大于该井筒总漏水量标准8.5m^3/h,责任方为施工单位,由此导致的壁后注浆产生的工期和费用均应由施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