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不妥之处一:招标代理机构在某网站刊登的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信用等级材料,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公告中无此要求。
理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招标机构同步在不同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内容需保持一致。
(2)不妥之处二:本工程保修期一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理由:河道疏浚工程没有保修期,其他工程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
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资料有: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的复印件。
3.
应按关键项目的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修正其总价及相应的投标总报价,并向投标人A 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确认。
4.
不妥之处一:招标人给投标人B 发送中标通知书但是没有通知其他投标人。
改正:招标人向投标人B 发送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
不妥之处二:招标人与投标人B 签订合同后的10 个工作日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改正:招标人与投标人 B 签订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5.()
(1)不可避免的超挖不支付。
理由:施工过程中增加的超挖量和施工附加量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软弱带的处理需要支付。
理由:地下工程开挖中遇到发包人进行的地质勘探工作未能查明的地下溶洞或溶蚀裂隙和坝基河床深层的淤泥层或软弱带等,属于不利物质条件,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