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合理。理由:①在合法续展的情况下,商标权可成为永久性收益的无形资产;②本题假设甲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且在经营期内其有意愿、也有能力维持该商标权续展。
(2)商标的超额收益率=销售利润率×(1-有形资产贡献率)×商标资产占全部无形资产的贡献比例=14%×(1-80%)×40%=1.12%。
(3)商标的折现率=1/20%×(8.6%-5%×20%-8%×60%)=14%。
(4)商标的价值=年超额收益/折现率=(年销量×单价×商标超额收益率)/折现率=(120×0.8×1.12%)/14%=7.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