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规定。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企业产权等出资人权利的,按照产权关系,由企业的出资人委托。(2分)
(2)不符合规定。评估报告使用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或者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有权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或评估结论的当事人,而不是通过经济性活动确定。(2分)
(3)不符合规定。通过合同(协议)指定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确定方式,取代了评估专业人员在履行程序后依据专业判断选取适用评估方法的权利和责任。(2分)
(4)符合规定。评估结论通常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人沟通,评估结论可以是区间值或其他形式的专业意见。(2分)
(5)不符合规定。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需要采用适当的方式,对评估专业人员撤离评估现场后至评估报告日之间,被评估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事项以及市场条件发生的变化进行了解,并分析判断该事项和变化的重要性,对于较重大的事项应该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披露,并提醒报告使用人注意该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2分)
(6)不符合规定。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甲公司向A公司转让乙公司100%股权开展股权价值评估,而A公司将股权质押获取贷款属于另一个法律行为,与本次股权价值评估的目的并不直接相关。(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