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后的主要大气污染源如下:
(1)燃煤集中供热锅炉房产生的燃烧废气;
(2)饮食等服务设施产生的烟气;
(3)垃圾中转站和河道释放出的臭气;
(4)公共地下停车场车辆排放的尾气;
(5)医院污水处理站的臭气。本项目二期工程的污水配套建设预处理措施和其相应的处理工艺如下:
(1)居住楼房及幼儿园、小学等冲厕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厌氧预处理。
(2)饮食等服务设施生活污水,进行隔油隔渣预处理。
(3)综合性医院废水进行消毒预处理,如果医院废水含有第一类污染物,应在预处理设施排放口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4)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用密闭车辆送往城市污水处理厂。
(5)公共地下停车场含油冲洗水,隔油处理。
(6)锅炉房的冲洗水,可采取中和、沉淀工艺。需进行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理由如下: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理由:项目用地有遗留的生活垃圾、项目西侧规划有电子工业园区、S河为纳污河道,且夏季有明显异味。
(2)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理由:规划用地范围有两个村庄,排放生活污水,此外S河为纳污河道,水体受到污染。
(3)噪声现状调查
理由:项目北侧50m为规划城市主干道,东侧紧邻次干道。
(4)土壤及地下水现状调查
理由:项目用地有废弃的化肥和农药仓库、简易的废品堆存场、建筑垃圾堆存场以及遗留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二期工程配套幼儿园、小学的选址,应考虑以下三点噪声影响:
(1)规避交通噪声影响,规划的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产生的交通噪声。
(2)规避工业噪声影响,本项目中燃煤集中供热锅炉房、规划的电子工业园区和垃圾中转站产生的工业噪声。
(3)规避社会噪声影响,本项目拟建的超市、餐饮店、地下停车场等产生的社会噪声。S河环境综合整治的工程内容包括:
(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城市北部建成区未纳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污水,应采取措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
(2)对S河水体进行置换或净化,控制河水水体明显的异味,保证水体环境。
(3)对河道底泥进行清淤疏浚工程。
(4)实施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程,加固河道,建设保护河道生态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