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目标:保护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陆生、水生生态环境及栖息地,保护生物的群落结构及种群密度,维护区域的生产力景观生态体系等。
(2)可以选取以下评价指标:
①是否导致物种消失;
②对珍稀保护物种的影响;
③是否因本规划的实施而发生陆生生态结构及功能性的变化;
④是否因本规划的实施而发生水生生态结构及功能性的变化;
⑤与生态保护规划的协调程度;
⑥工程开挖弃渣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等。
2.(1)水环境
可以选取如下因子:水温、pH值、SS、COD、氨氮、总氮、总磷、大肠菌群、氟化物、总铅等。
(2)生态环境
可以选取如下因子:陆生动植物种类及其珍稀保护物种分布现状、数量,水生动物种类及其珍稀保护物种数量及分布,水土流失现状,景观体系构成等。
(3)社会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有:土地资源现状、农业生产现状、能源结构及水资源利用等。
3.生态评价可以从以下面进行:
(1)陆生生态
主要从流域生态完整性、流域生物多样性、对局地气候和环境敏感对象的影响等方面开展评价;对规划方案可能影响的珍稀保护陆生动植物进行评价。
(2)水生生态
对区域内水域生态条件,水生生物组成特点、种群数量以及对环境的适应性等进行评价。
(3)水土流失
对区域内水土流失现状、成因及危害进行评价,并且预测分析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4. 由于本规划为在河流上建立水电设施,工程的建设和营运不可避免地将造成部分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同时水电规划可能会与农业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林业生态规划、矿业规划等其他规划产生矛盾,因此必须考虑所建项目和规划的协调性,这样才能保证区域生态环境等各方面能够协调的发展。
5. 主要应当考虑规划对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当地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能源结构、宗教信仰、工程施工带来的拆迁安置,对土地使用类型的变化等各方面的影响。
6.评价公式为:Pi=Ci/Coi×Q×10-6,则排污口各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如表6-17所示。
式中Pi表示第i种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Ci表示第i种污染物实测浓度值,mg/L;Coi表示第i种污染物评价标准,mg/L;Q表示含i污染物的废水排放量,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