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建设期、运营期和封场后三个阶段。
(1)建设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包括土石方开挖对植被的破坏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垃圾焚烧产生废气、填埋场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新鲜垃圾暂存池的渗滤液及炉渣填埋场渗滤液对水环境的影响;
(3)封场后炉渣填埋场渗滤液对水环境的影响。
2.(1)正常情况下:对于气态污染物比如SO2、NO2、HCl等采用点源高斯模式,对于颗粒物(TSP)采用倾斜烟羽模式。
(2)非正常情况下:采用非正常排放模式。
(3)大气预测内容包括:
①小时平均和日平均的最大地面浓度和位置;
②不利气象条件下,评价区域内的浓度分布图及其出现的频率;
③评价区域季(期)、年长期平均浓度分布图;
④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排放条件下相应于①~③各项的浓度分布图。
3. 大气环境影响的主要评价因子如下:
(1)建设期:施工活动产生的TSP。
(2)运营期:垃圾燃烧产生的SO2、NO2、HCl、HF、烟尘、二噁英;炉渣填埋产生的TSP;垃圾堆放和炉渣填埋产生的恶臭气体氨、H2S等。
4.(1)焚烧炉废气:监测断面布设于废气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烟道、废气排放烟道。
(2)填埋场废气: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监控点最多可设4个,参照点只设1个。
5.在确定该选址区为可选场址之前还需做的工作包括:
(1)确定其选址是否符合当地的建设总体规划。
(2)调查该区的地质条件,确定是否位于地下水补给区、洪泛区、淤泥区、活动的塌陷地带、断裂带、地下蕴矿带、石灰坑及溶岩洞,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