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该项目处于丘陵地区,属复杂地形,根据《环境影响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的规定,SO2的等标排放量为:

(3)评价范围为16~20km,复杂地形取16km。重点是周围的自然村和农田。
2.(1)现状的监测因子有SO2、NOx、PM10、TSP;
(2)预测因子有SO2、NOx、PM10;灰场、煤场的预测因子有TSP。
3.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有SO2、烟尘;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有COD、氨氮、石油类;固体废物有固体废物排放量。
4.Ⅱ类场场址选择有如下要求:
(1)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2)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
(3)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4)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5)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6)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7)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8)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