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估算模式,S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0.0365mg/m3,占标率7.3%。NO2最大小时地面浓度0.0522mg/m3,占标率21.75%。NO2占标率大于10%、小于80%。NO2的D10%最远距离为26550m。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当D10%最远距离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或边长50km的矩形区域。
(3)综合判定评价等级为二级。
2.(1)本期工程1台炉SO2排放量=377.36×3600×5500×70×10-9=523.02t/a,即2台炉1046.04t/a。
(2)本期工程“上大压小”关停现有机组,减少SO2排放量1235.6t/a。建成后将替代区域147台采暖小锅炉,减少SO2排放2638.4t/a。故本工程建成后区域SO2排放增减量=1046.04-1235.6-2638.4=-2828t/a。
即本工程建成后区域SO2排放量减少了2828t/a。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不合理。根据导则要求,二级评价至少应布设6个现状监测点。分析得知,至少应在厂址东北侧适当距离增设一个监测点。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为5天,时间不满足要求。根据导则要求,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
4.(1)SO2小时浓度为:0.019+0.047-0.018=0.048mg/m3。
(2)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执行一级标准,标准值为0.15mg/m3,所以小时浓度预测结果小于一级标准值,满足标准要求。
5.(1)需要收集的气象资料包括:
①调查评价范围20年以上的主要气候统计资料。包括年平均风速和风向玫瑰图,最大风速与月平均风速,年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年均降水量,降水量极值,日照等。
②地面气象观测资料。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近3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如果地面气象观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km,并且地面站与评价范围的地理特征不一致,还需要进行补充地面气象观测。
③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站,近3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资料。如果高空气象探测站与项目的距离超过50km,高空气象资料可采用中尺度气象模式模拟的50km内的格点气象资料。调查地面气象观测站遵循“先基准站、次基本站、后一般站”的原则。
(2)观测资料的常规调查项目为:时间(年、月、日、时)、风向(以角度或按16个方位表示)、风速、干球温度、低云量、总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