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临时贮存、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如下:
(1)垃圾临时储存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NH3、H2S、甲硫醇。
(2)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烟尘、SO2、CO、NOx、氯化物、二噁英、重金属等。
2. 该厂SO2排放量:[1000×0.0006×0.8×2×(1-80%)×1000 000 000]÷(24×1.024×105)≈78.1(mg/m3)<(260/2)mg/m3(标准限值的一半),SO2达标排放。
(注:按照硫元素的物料平衡求解,注意S和SO2差一倍质量;即使100m烟囱高度低于或等于200m半径范围最高建筑物3m,排放浓度严格按50%执行,SO2仍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SO2达标排放)
3.该厂污水处理方案存在的缺陷及相应的改进建议如下:
(1)缺陷一:循环冷却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改进建议:循环冷却水应重复使用,不外排,即使要外排,属于清净下水,污染物很少,一般不需要处理。
(2)缺陷二:设计出水水质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级标准。
改进建议:由于出水排入A河段上游水环境功能为Ⅲ类,故应将设计出水水质提高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4.该厂产生固体废物的类别及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如下:
(1)焚烧炉渣:一般固体废物,外运至砖厂制砖合理。
(2)焚烧飞灰:危险废物,固化后送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不合理。
(3)污泥:一般固体废物,脱水后送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