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项目对各种废水进行混合处理,不符合废水“分类分质”处理的原则。
①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反渗透浓水含有重金属离子Cu2+、Zn2+,应在其车间处理达标;
②粗化固化工段废气治理废水pH值可能为碱性废水,应予中和预处理;
③一级离子交换树脂再生产生的废水中含有铬(属于第一类污染物),基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第一类污染物排放要求,应在车间口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将含有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和其他废水合并后处理。
(2)调整建议:
①表面处理工序的反渗透浓水可返回到灰化工序重新使用,或者采用电解、气浮、过滤、离子交换等方式进行处理;
②粗化固化工段废气治理废水可直接采用“中和+沉淀+过滤”的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可回用;
③一级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为含铬废水,属于危险废物,车间排放口铬的浓度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可采用电解气浮、活性炭过滤的工艺进行处理或者将含铬废水交给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将不同类型的废水分别进行单独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混合后处理。
2.根据题中信息及项目特点,表面处理工序粗化固化工段水的重复利用率为:
(1)重复用水量=8+20.4=28.4m3/h;
(2)用水总量=新鲜水量+重复用水量=15.6+28.4=44.0m3/h;
(3)重复利用率=(重复利用量/用水总量)×100%=(28.4÷44.0)×100%=64.5%。
3.粗化固化工段废气经碱液喷淋洗涤后通过位于车间顶部的排气筒排放,应调查的信息有:
(1)排气筒中心坐标、基底海拔高度。
(2)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出口内径、烟气出口流速、排烟温度。
(3)废气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
(4)排气筒高度及周边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本项目粗化固化工段废气排气筒高度为15m,而园区建设物高度在10~20m,排气筒高度不满足应高出最高建筑物高度5m的要求)。
(5)污染物的种类(本项目为硫酸雾)。
4. 根据本项目特点,表面处理工序会产生的危险废物有:
(1)粗化固化槽液,其中含有金属铜,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要求,其为危险废物。
(2)灰化槽液,含金属锌,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要求,其为危险废物。
(3)钝化槽液,含有重金属铬,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要求,其为危险废物。
(4)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及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液。
(5)槽渣和含铬污泥。
5.(1)水平衡图如图3-6所示(单位m3/h)。

(2)水重复利用率:25/(16+25)×100%=39%。
6.表面处理工序的废气和废水特征污染因子包括:
(1)废气:硫酸雾、铬酸雾;
(2)废水:Cu2+、Zn2+、Cr2+。
7. 可采用“铜元素平衡分析”的方法进行估算。根据工艺流程,原料高纯铜中的含有的总铜最终去向有:铜箔产品、外委处理的废液危险废物带走、污水处理污泥中带走、随污水最终排放、裁剪收卷产生的废金属铜。
8.(1)钝化工段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铬酸雾。工艺流程图中钝化工段加入铬酸溶液,说明为铬酸钝化,则钝化槽会产生铬酸雾,一般经过密闭和引风收集处理后排放。
(2)为控制该污染物的产生,可以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有:
①向钝化液中加入铬酸雾抑制剂;
②采用无铬钝化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