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理由如下:
(1)根据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该项目属于“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符合经济规模的林纸一体化木浆、纸和纸板生产”,均属于鼓励类项目。
(2)《造纸产业发展政策》(2007年)要求有以下几点。
①布局原则:“第九条:长江以南是造纸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要以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为主,加快发展制浆造纸产业”“长江中下游地区在充分发挥现有骨干企业积极性的同时,要加快培育或引进大型林纸一体化项目的建设主体,逐步发展成为我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的重点地区”。
②规模要求:“淘汰年产3.4万t及以下化学草浆生产装置、蒸球等制浆生产技术与装备”“新建、扩建制浆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化学木浆年产30万t”。
③排污要求:“新建项目吨产品在CODCr排放量、取水量和综合能耗(标煤)等方面要达到先进水平。其中漂白化学木浆为10kg、45m3和500kg”。
该项目位于长江下游,淘汰现有3万t/a化学麦草浆生产线,新建60万t/a硫酸盐化学浆,吨产品CODCr排放量8kg、取水量44m3、综合能耗(标煤)498kg,满足上述造纸产业政策要求。
(3)该项目为单机容量在50MW以下的常规热电联产机组,按照《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该项目:热电比年平均为280%,总热效率年平均55%,灰渣100%综合利用并同步建设事故周转灰场。故符合热电联产产业政策。
2.(1)林基地项目区最长长度为40km,小于50km,拟建400万亩林基地,合2667km2,大于20km2;项目区内有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且项目林基地部分位于以上生态功能调节区。根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判据,该项目林基地生态影响评价应为一级。
(2)该项目林基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论证原料林基地占用土地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林基地建设用地应符合《全国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并用叠图法论证项目建设符合原料林基地所在地区的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生态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退耕还林规划等,避免在基本农田、水源涵养地、自然保护区、特殊用途林、坡度25°以上地区造林。
②论证原料林基地生态环境影响。通过分析影响作用的方式、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来判别生态系统受影响的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评价论证大面积林基地建设引起的植物种类、树种结构、森林植物群落变化,分析其对土地利用结构、生态系统稳定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土壤退化和土壤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外来生物入侵、生态敏感区、景观生态环境等的影响途径、影响方式、影响范围、影响强度和持续时间,预测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的变化趋势和潜在的后果。分析单一树种引发的病虫害、施肥及农药面源污染等方面的生态环境风险影响。还应包括林区公路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③论证原料林基地的供材保证率。根据原料林季度的立地条件,通过代表性样方调查数据,估算不同立地条件下林木生长量和出材率,分析原料林基地的供材保证率,分析原料供给不足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风险。
3.根据题目中有关参数,计算混合过程段长度为29938m,计算过程如下:

4.该项目淘汰原有生产线,即污染物排放总量来自于新建60万t/a硫酸盐化学浆项目,其中:
(1)SO2排放总量为:(100×6.5×105+100×5.0×104+60×2.4×105)×7920÷1000000000=668.448t/a;
(2)NOx排放总量为:(150×6.5×105+200×5.0×104+300×2.4×105)×7920÷1000000000=1421.64t/a;
(3)COD排放总量为:90×73000×330/1000000=2168.1t/a;
(4)氨氮排放总量为:8×73000×330/1000000=192.72t/a;
根据地区总量分配指标,该厂2012年总量指标为SO21000t/a、NO21200t/a、COD2200t/a;新建60万t/a硫酸盐化学浆项目排放总量SO2668.448t/a<1000t/a,COD2168.1t/a<2200t/a,氨氮192.72t/a<200t/a,但NOx1421.64t/a>1200t/a,故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为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应增加热电锅炉烟气脱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