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杂志”与“期刊”重复,应删去;删除“互联网出版物”。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将出版物分为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五大类。
(2)“连续出版物”应为“非连续出版物”。
(3)图书并非均由众多作者的作品汇集而成,可以由单独的一篇作品或同一作者的多篇作品组成。
(4)报纸不会再版或修订。
(5)编辑不承担物质产品生产任务。
(6)职业素质中还应包括职业敏感。
(7)“文学艺术的追求”太片面,应为“文化追求”。
(8)编辑过程中进行审识鉴别、筛选优化的对象应是作品原稿,不是出版物。
(9)审稿必须在编辑加工之前进行。
(10)坚持的方向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说明】根据2020年版教材,“图书、报纸一些共同的特点,如均为纸介质出版物,均需由众多作者的作品汇编而成,一般可以再版或修订”应改为“图书、报纸一些共同的特点,如均为纸介质出版物,均需由多位作者的作品汇编而成,一般可以再版或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