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下列属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举措的有:
A 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卖、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B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优先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
C
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D
规范有序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