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规划年限2005~2020年不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年限一般为20年。
(2)规划人口规模过大,年增长率要达到60‰。
(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偏高。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新建城市人均用地指标宜在第Ⅲ级以内确定,首都和经济特区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Ⅳ级内确定,该市从第Ⅲ级(94)直接跳至Ⅳ(107),不符合规范要求。
(4)跨越铁路北拓建设独立组团居住区有问题,造成北区和其他城区交通联系不便,不利于防洪。
(5)高速公路穿越市区有问题,造成过境交通穿越城市,阻隔市内交通,不合理。
(6)组团间联系道路较少,尤其是东部独立城市组团与现状老城和工业区。
(7)缺少仓储物流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
(8)东区工业用地占用河流岸线较长,造成岸线资源浪费,且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混杂,无绿化隔离带,影响居住环境。
(9)南区三类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毗邻,无绿化隔离带,影响居住环境。三类工业位于高速出入口存在问题。
(10)缺少风玫瑰、比例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