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图示方案审核,该方案存在的问题有:
(1)将办公建筑改为经营性(餐饮)建筑,建筑功能与用地性质不符合规划要求。
(2)机动车出入口不应朝向两道路交叉口。
(3)建筑高度为13m,超过12m限高。
(4)与北侧建筑间距不够(应为19.5m),与西侧建筑间距也不够,不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5)平屋顶不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应采取坡屋顶。
(6)容积率超过规定值(1.55>1.4),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7)建筑密度超过规定值(46.6%>35%),不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8)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500m2时,应设2部以上疏散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