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B/T 17796—2009)第6.6条第1款规定,对同号双立的界桩还应测绘每一界桩点至该双立界桩连线与边界线交点的距离,对同号三立的界桩则应测绘每一界桩点至边界线在该交岔口处转折点的距离。距离量测的误差限差不超过±2.00m。
2.省级边界线的编号由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简码按数值大小由小至大顺序排列组成。本案例中,A、B省之间的共同界线编号为四位,即1253。界线测绘中应选用较小比例尺的地形图,即1︰50000地形图。
3.根据《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B/T 17796—2009)第8.1条第1款规定,界桩点、边界点展绘、边界线标绘、界线附近地形要素的调绘或修测、各种说明注记等,均应经过采集、符号化编辑,整理支撑边界协议书附图。边界协议书附图应以双方共同确定的边界地形图为底图,根据量测的边界点坐标或相关数据、协商确定或裁定的边界线及边界线的标绘成果、地物调绘成果整理、绘制而成。边界协议书附图的内容应包括边界线、界桩点及相关地形要素、名称、注记等,各要素应详尽表示。新版章节练习,考前压卷,更多优质题库+考生笔记分享,实时更新,用三式教育公众号软件考,下载链接 www.weimei168.com
第2款规定,当在边界协议书附图上无法详尽表示局部地段边界线的位置和走向时,应利用更大比例尺的地形图加绘放大图。放大图以岛图形式加绘在边界线两侧的适当位置,放大图宜绘平面图,将界线与相关地物关系表达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