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该求助者制定咨询目标时,判定咨询目标是否有效,应该具有以下要素:
1.具体。目标不具体,就难以操作和判断,目标越具体,就越容易见到效果。具体目标是应该受终极目标指引的具体目标,而不是孤立的具体目标。
2.可行。目标没有可行性,超出了求助者可能的水平,或超出了咨询师所能提供的条件,则目标就很难达到。此外,经济条件等因素也会成为影响可行性的因素。3.积极。目标的有效性在于目标是积极的,符合人们发展的需要。
4.双方可以接受。咨询目标应该由双方共同商定。若双方的目标有差异,则应通过双方的交流来修正。若无法协调,应以求助者的要求为主。若咨询师无法认可,也可中止咨询关系或转介给别的咨询师。
5.属于心理学性质。对于不牵涉心理问题的来访,一般不属于心理咨询范围。
6.可以评估。目标无法评估,则不称其为目标。及时评估有助于看到进步,鼓舞双方信心,可发现不足,及时调整目标或措施。
7.多层次统一。咨询目标是多层次的,既有眼前目标,又有长远目标;既有特殊目标,又有一般目标;既有局部目标,又有整体目标。有效的目标应该是多层次目标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