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求助者目前的状态整理如下:
(1)精神状态: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自控能力差,易激惹,焦虑。
(2)生理状态,即躯体异常感觉:头痛,头晕,疲劳,全身酸痛,睡眠障碍。
(3)社会功能状态:学习的效率降低,社会交往很少。
2.该求助者的主要症状如下:
(1)易兴奋、易疲劳。
(2)烦恼。
(3)易激惹。
(4)紧张,焦虑。
(5)注意力不集中。
(6)记忆力减退。
(7)回避行为。
(8)睡眠障碍。
(9)头部有不适感。
(10)食欲差。
3..对该案例进行初步诊断和鉴别诊断的程序如下:
(1)根据既往病史或体检结果,判断求助者的心理问题是否存在器质性病变基础。
(2)根据区分心理正常和心理异常的原则,自知力程度,是否存在幻觉、妄想等 精神病性症状,判断求助者是否存在精神病性问题。
(3)根据求助者内心冲突的性质,判断是否存在神经症性问题。
(4)如果求助者内心冲突的是变形的,根据神经症简易评定法,判断求助者是否 可以确诊为神经症。
(5)根据求助者的主导症状以及不同种类神经症的诊断要点,确定神经症的类型, 形成初步诊断。
(6)与具有类似症状的其他类型神经症相鉴别。
按照上述程序,对该案例形成以下初步诊断和鉴别诊断结果:
(1)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无器质性病变基础。
(2)该求助者无精神病性问题。
(3)该求助者存在变形冲突,表现为:因与同学因一件小事争吵后,就总觉得人家跟自己过不去,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
(4)根据神经症简易评定法,该求助者病程一年以上,3分;精神痛苦无法自行 摆脱,2分;学习成绩明显下降,避免与他人接触,有回避行为,但仍能坚持上学,社 会功能受损程度2分。总分7分,可以确诊为神经症。
(5)该求助者的主导症状是与精神易兴奋相联系的精神易疲劳,并伴有烦恼、易 激惹等情绪症状和头部不适、睡眠障碍等躯体症状。与神经衰弱的诊断要点相符合, 据此初步诊断为神经衰弱。
(6)与其他类型神经症相鉴别:
①该求助者虽然心情不好,但是没有出现全天大部分时间的情绪低落或兴趣减少, 可以排除抑郁发作和抑郁神经症。
②该求助者虽然有焦虑情绪,但是有具体内容,不是无名焦虑,可以排除广泛焦虑。
③该求助者虽然有回避他人的行为,但是其内心感受来源于总想着与同学以前的 矛盾,而不是与处境不相符的担心和害怕,可以排除恐怖神经症。
④该求助者虽然有想摆脱但摆脱不了的内心冲突,但是这种冲突继发于当前的痛 苦状态,痛苦不是由于这种冲突引发的,可以排除强迫性神经症。
4.对该案例应该选择EPQ、SCL-90、SDS、SAS四种测验进行检査。
5.咨询师的责任:
(1)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6.按照神经症临床评定方法对该求助者的临床表现进行的量化评定:
(1)病程:I年以上,评为3分。
(2)精神痛苦程度:自己摆脱不了,需借助别人的帮助才能摆脱,评为2分。
(3)社会功能:学习效率显著地下降,回避社交场合,评为2分。
总分为7分,神经症的诊断成立,精神痛苦程度和社会功能改变超过3个月。
7.该案例的咨询目标如下:
(1)近期目标:
①改变求助者认为那位同学总跟自己过不去的错误认知。
②缓解情绪症状。
③改变社会交往状况。
(2)远期目标:促进求助者心理健康发展,达到人格完善。
8.对确定的咨询目标的有效性的评价如下:
(1)改善认知、行为和情绪属于心理学性质。
(2)减轻求助者的痛苦,最终达到心理健康是积极的。
(3)拟定的咨询目标,从求助者自身的能力和经济条件以及咨询师所能提供的条 件都是可行的。
(4)改变求助者的错误认知、行为和情绪是具体的,可以操作的。
(5)本案例拟订的咨询目标能够量化,可以通过问题的改善程度来体现,因此是 可以评估的。
(6)本案例拟订的咨询目标是双方商定的,符合求助者的愿望,咨询师能够解决, 对双方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能够以求助者为主;当咨询师无法 认可求助者的目标时,应终止咨询或转介。
(7)拟订的咨询目标中,改变认知、行为和情绪是具体的目标,促进求助者心理 健康发展,达到人格完善是长远目标,符合多层次统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