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本案例,对拟订的咨询目标的有效性可进行如下评价:
1.改善认知、行为和情绪属于心理学性质。
2.消除或减轻该求助者的痛苦,最终达到心理健康是积极的。
3.从该求助者自身能力和经济条件以及咨询师所能提供的条件看,拟定的咨询目标都是可行的。
4.改变该求助者错误的观念、评价、行为和情绪是具体的,可以操作的。
5.本案例拟定的咨询目标能够量化,可以通过问题的改善程度来体现,因此是可以评估的。
6.本案例拟定的咨询目标是双方商定的,符合该求助者的愿望,咨询师能够解决,对双方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能够以该求助者为主;当咨询师无法认可该求助者的目标时,应终止咨询或转介。
7.在拟定的咨询目标中,改变认知、行为和情绪是具体的目标,促进该求助者心理的健康和发展,达到人格完善是长远目标,符合多层次统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