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上述估价报告中的错误有:
(1)“估价时间”用语错误,应为价值时点。
理由:估价结果报告应记载以下事项:①估价委托人;②房地产估价机构;③估价目的;④估价对象;⑤价值时点;⑥价值类型;⑦估价原则;⑧估价依据;⑨估价方法等。如果是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还应包括变现能力分析、市场风险提示。价值时点是所评估的估价项目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对应的某一特定时间,因此价值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应说明所评估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对应的时间及其确定的简要理由,价值时点应采用公历表示,宜具体到日。
(2)缺少估价原则。
理由:估价结果报告应记载以下事项:①估价委托人;②房地产估价机构;③估价目的;④估价对象;⑤价值时点;⑥价值类型;⑦估价原则;⑧估价依据;⑨估价方法等。如果是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还应包括变现能力分析、市场风险提示。
(3)估价方法中缺少选用的估价方法的定义。
理由:估价方法要说明本次估价所选用的方法以及这些估价方法的定义。所采用的估价方法定义应该更准确、简明。
(4)未分析租金水平的变化趋势。
(5)一层有效毛收入计算错误,未考虑空置及租金损失率(出租率)影响。
理由:估价对象有效毛收入的计算公式为:估价对象有效毛收入=潜在毛收入-空置和收租损失,因此,可知有效毛收入计算要考虑空置及租金损失率(出租率)影响。
(6)三层有效毛收入计算错误,未考虑空置及租金损失率(出租率)影响。
理由:估价对象有效毛收入的计算公式为:估价对象有效毛收入=潜在毛收入-空置和收租损失,因此,可知有效毛收入计算要考虑空置及租金损失率(出租率)影响。
(7)六层有效毛收入计算错误,未考虑使用面积系数。
(8)年运营费用中不应计算土地使用费。
理由:运营费用指维持房地产正常生产、经营或使用必须支出的费用及归属于其他资本或经营的收益。房地产出租运营费用一般包括: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税金及附加、租赁代理费等。年运营费用不应计算土地使用费。
(9)未说明当地规定的管理费中是否包括水、电、气、热等费用。
(10)保险费计算基数错误,不应以年租金收入为基数,应以建筑物价值为基数计算。
理由:保险费是指房产所有人为使自己房产避免意外损失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保险费一般按照房屋重置价乘以保险费率计算。
(11)资本化率取值未说明理由。
理由:估价测算过程就是要详细说明运用各种估价方法的全部测算过程及相关参数的确定。
(12)可获收益年限错误,应为36年。
理由:收益期是指预计在正常市场和运营状况下估价对象未来可获取净收益的时间,具体是自价值时点起至估价对象未来不能获取净收益时止的时间。收益期要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和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来估计。
(13)基准地价修正法中年限修正方法(公式)错误。
(14)基准地价修正法中已经过了的年限错误,应为4年。
(15)基准地价修正法无评估过程,土地价格的内涵未交代清楚。
(16)未计算精装修成本费用(建安费)。
(17)建筑物折旧耐用年限计算错误(应是2/38)。
(18)未考虑建筑物经济寿命对建筑物价值的影响。
理由:建筑物经济寿命是指建筑物对房地产价值有贡献的时间,具体是建筑物自竣工时起至其对房地产价值不再有贡献时止的时间。对收益性房地产来说,建筑物经济寿命具体是建筑物自竣工时起,在正常市场和运营状况下,房地产产生的收入大于运营费用,即净收益大于零的持续时间。
(19)成本法中未考虑相关销售费用。
理由:根据成本法,房地产价格=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销售费用又称销售成本,是指预售或销售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的必要支出,包括广告费、销售资料制作费、售楼处建设费等。
(20)未说明估价结果的理由。
理由:估价结果确定就是要说明不同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和最终结果,并较详细说明最终的估价结果确定的方法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