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开发法静态分析法下的公式:
房地产开发价值=预期完成的价值-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设2023年6月30日该在建工程的正常转让价格为V
(1)计算预期完成的价值
收益法计算预期完成的价值
出租第一年的净收益=2646×(1-25%)=1984.5(万元)
出租第二年的净收益=3024×(1-25%)=2268(万元)
出租第三年的净收益=3402×(1-25%)=2551.5(万元)
自第四年期的净收益=3591×(1-25%)=2693.25(万元)

(2)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在建工程取得税费=V×5%
受让方一次性投入的工程清理、设计变更等费用=500万元
续建的建设成本和管理费用=3500×6000×5÷10000=10500(万元)
销售费用=售价×3%=34177.88×3%=1025.336(万元)
销售税费=售价×6%=34177.88×6%=2050.673(万元)
投资利息=(V+V×5%+500)×[(1+5%)^2-1]+10500×[(1+5%)^0.75-1]+1025.336×[(1+5%)^0.25-1]=0.107625×V+455.1721
开发利润=(V+V×5%+500+10500+1025.336+0.107625×V+455.1721)×15%=0.17364375×V+1872.076
(3)计算该在建工程的正常转让价格
V=34177.88-[V×5%+500+10500+1025.336+2050.673+(0.107625×V+455.1721)+(0.17364375×V+1872.076)]
计算得到:V=13351.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