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总建筑面积:1.2×10000×2.5=30000(m2);
其中,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5000m2,写字楼总建筑面积15000m2。
(2)将所有以后发生的现金流折现到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点即第一年年末,则房地产开发项目总价值及折现值:
①住宅楼价值
a.住宅楼价值:5000×15000=75000000(元)=7500(万元);
b.由于住宅并不是一建成就出售,而是和写字楼一起在第四年末,项目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再出售,住宅价值折现到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点的折现值:7500/(1+10%)3=5634.86(万元);
c.住宅楼销售税费的折现值:5634.86×6%=338.09(万元)。
②写字楼价值
a.写字楼年租金收入=120×15000×70%×(1-20%)×12=12096000(元)=1209.6(万元);
b.写字楼押金:1209.6×30%=362.88(万元);
c.写字楼押金年收益:362.88×3%=10.89(万元);
d.有关税费和经营管理费用:1209.6×30%=362.88(万元);
e.租赁净收入:(1209.6+362.88+10.89-362.88-362.88)=857.61(万元);
f.写字楼价值:V=(A/i)×[1-1/(1+i)n]=(857.61/10%)×[1-1/(1+10%)47]=8474.45(万元);
g.写字楼总价值折现值:8474.45/(1+10%)3=6517.24(万元)。
③项目总价值折现值:5634.86+6517.24=12152.10(万元)。
(3)项目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总计及其折现到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点即第一年年末的折现值:
①住宅楼部分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总计:1800×15000×(1+5%)=28350000(元)=2835(万元);
写字楼部分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总计:2800×15000×(1+5%)=44100000(元)=4410(万元);
②住宅楼开发成本及管理费折现值:2835×[50%/(1+10%)0.5+50%/(1+10%)1.5]=2580.20(万元);
③写字楼开发成本及管理费折现值:4410×[50%/(1+10%)1.5+50%/(1+10%)2.5]=3648.77(万元);
④项目开发成本及管理费折现值:2580.20+3648.77=6228.97(万元)。
(4)所能支付的最高土地价格:V=(总价值-住宅楼销售税费-开发成本及管理费用)÷(1+3%)=(12152.10-338.09-6228.97)÷(1+3%)=5422.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