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本题中该项目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中仅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都以增值税为计算基础(因为该项目没有营业税和消费税),所以该项目第二年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为第二年应交增值税的 10%。
第一年应续增值税:产出销而税额=2000×17%万元=340 万元
运营投入进项税额=[(700+12)×17%+8×13%]万元=122.8 万元
项目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为300 万元, 所以第一年能够抵扣
(340-122.08)万元=217.92 万元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为(300-217.92)万元=82.08万元
因此第一年应纳增值税为0。
第二年应纳增值税:产出销项税额340 万元
运营投入进项税额122.08 万元
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余额为82.08 万元
应纳增值税=(340-122.08-82.08)万元=135.84 万元
第二年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135.84×10%万元=13.5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