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

甲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个人原因欠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乙10万元。乙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现甲无力以个人财产清偿欠乙的债务,乙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以其对甲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B 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C 直接取得合伙人资格
D 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E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正确答案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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