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6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偿还,但是乙对丙有100万元到期债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乙列为第三人。法院判决丙向甲直接支付60万元。在甲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丙没有财产可被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后甲、乙得知丙到账100万元。关于后续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若乙起诉丙主张100万元债权,法院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B
若乙起诉丙主张100万元债权,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C
若乙起诉丙主张100万元债权,法院应中止诉讼,视后续甲对丙的执行情况而定
D
若甲起诉乙主张60万元债权,法院应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