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2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订购巴西世界杯纪念短袖T恤1万件,双方约定:乙公司合同签订一周内向甲公司交付5万元定金,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6万元违约金,乙公司应在4月5日前支付30万元首期价款,甲公司从5月1日起分批交付T恤,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随后,乙公司按约交付了定金。4月4日,乙公司准备按约支付首期价款,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生产经营严重恶化,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付款,并电告甲公司暂停付款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T恤生产原料马上准备到位,正准备安排工人从4月10日起加班生产,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不同意。乙没有按期支付首期价款,并于4月7日发出通知,解除甲乙之间合同,取消交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为生产该批T恤,于2013年2月2日立即向丙公司订购所需胚布一批,要求丙4月8日前送至甲公司。4月8日,丙将甲订购的胚布交由丁运输公司运送至甲公司时,甲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乙公司昨日取消交易,甲公司也将解除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故请丁送回该批胚布于丙。丁回程途中,遭遇泥石流,该批胚布全毁。
关于甲乙之间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公司虽然在4月5日前没有支付首期价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公司4月4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C 甲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 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取消交易

正确答案
D
查看解析

相关试题

单选
小张从小天赋异禀,聪明伶俐。爷爷老张对孙子甚是喜爱。在小张6岁时,爷爷将家中祖传的一幅价值200万元的名画赠与小张。母亲刘某得知此事后,坚决表示反对。在小张8岁
A 爷爷将名画赠与小张的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 B 爷爷将名画赠与小张的行为因母亲刘某反对而无效 C 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 D 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母亲刘某反对而无效
查看
单选
某地因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经常有陨石掉落,当地人多以陨石买卖为业且收入颇丰。一天,一块陨石从天而降,落入乙家的菜地里。邻居甲看到后将其捡到。关于陨石的归属,下列哪一
A 归甲所有 B 归乙所有 C 归甲、乙共同共有 D 归国家所有
查看
单选
徐某是甲公司总经理,甲公司为其配备了一辆轿车供上下班使用。后徐某辞职,甲公司尚欠其10万元工资。徐某与甲公司多次交涉无果,欲对轿车行使留置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
A 徐某可以行使留置权 B 徐某不可以行使留置权 C 徐某向甲公司主张10万元工资的债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D 徐某向甲公司主张10万元工资的债权请求权受2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查看
单选
张老汉和妻子李某居住在单位公租房内,后妻子李某因病去世。张老汉与家中保姆何某相爱。婚后,张老汉用10万元养老保险金购买了该公租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关于养老保险金
A 10万元养老保险金属于张老汉的个人财产 B 房屋属于张老汉和前妻李某共有 C 房屋属于张老汉所有 D 房屋属于张老汉和保姆何某共有
查看
单选
某大师带着自己的三层镂空作品,参加电视台节目,说没人能做出更高的。主持人问如果有人做出来了呢?大师说做出来,就把自己之前的作品赠送给他。大师与主持人击掌为誓,并
A 显失公平的合同 B 戏谑行为 C 赠与合同,大师可随时撤销 D 悬赏广告,大师应交付作品
查看
单选
2017年3月2日,吕某前往超市购物途中,恰逢孟某牵着自己家的泰迪狗迎面走来。泰迪狗突然上前追咬吕某,吕某见此情形吓得狂奔。路人张某为救吕某,拿起旁边菜贩何某的
A 张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 C 张某可以请求吕某支付2000元医药费 D 张某可以请求孟某支付2000元医药费
查看
单选
2012年5月10日,张楠(男)和李霞(女)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张军。从2013年2月起二人感情不和,张楠前往深圳打工,并结识打工妹何芸。二人自2015年2月开
A 张楠的遗嘱无效,何芸不能继承张楠的遗产 B 李霞有权继承张楠的遗产 C 张军是张楠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D 张强不能继承张楠的遗产
查看
单选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期2年,欲以自己的房屋1套作担保,双方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合同,乙一直催促甲办理抵押登记,均无效果。一月后,乙要求甲以自
A 甲乙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由于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效 B 甲乙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于2018年6月1日成立并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 C 甲既能就汽车设立抵押权,又能就汽车设立质押权 D 乙有权请求将甲的汽车拍卖,并就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查看
单选
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持有公司7%的股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
A 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主张该决议无效 B 李某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权 C 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要求撤销该决议 D 如果李某针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提起相关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查看
单选
甲、乙、丙、丁、戊五人是昌盛有限公司股东,其中甲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丙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17%,但丙与好友赵某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
A 甲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 丙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 赵某无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D 丁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查看
刷题小程序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题库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