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3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 本条规定的犯罪是妨害安全驾驶罪,法益为公共安全
B
乘客甲因坐过站在公交车行驶中辱骂司机乙,乙愤怒中离开驾驶岗位殴打甲,甲、乙均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
C
假设在B项的案件中,公交车因失去控制,在公共道路上造成数人伤亡,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乙的行为同时触犯本条规定的犯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D
假设在B项的案件中,甲率先暴力殴打乙,造成乙轻伤,同时危及公共安全,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甲的行为同时触犯本条规定的犯罪与以故意伤害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